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法学专业课程介绍
专业说明
专业名称 |
法学 |
||||
学生类别 |
开放教育 |
专业层次 |
专科 |
||
毕业最低学分 |
76学分 |
毕业证书 授予学校 |
国家开放大学 |
||
专业培养目标 |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必需的法学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
||||
专业培养规格 |
两年制, 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进程。学习年限最短两年半,最长八年。 |
||||
主干课程 |
课程设置 |
课程名称 |
模块毕业最低学分 |
||
公共基础课 |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英语I (1)等 |
14 |
|||
专业基础课 |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1)、刑法学(2)、民法学(1)、民法学(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等 |
37 |
|||
专业课 |
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等 |
9 |
|||
专业拓展课 |
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现代管理综合专题、证券投资分 析、房地产评估、国际企业管理、商务谈判实务、科学发展简史等 |
0 |
|||
通识课 |
具体课程见“通识课列表” |
2 |
|||
综合实践 |
社会实践、毕业论文 |
8 |
|||
学习方式 |
学习者主要利用文字教材、录音、录像教材等多种媒体教材和由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视网络、电信网络有机结合的数字化、多媒体、交互式远程教学平台自主学习。学生可以通过登录平台随时点播和下载网上教学资源,利用网上直播、双向视频系统等网络交互手段,与同学、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也可以到学习中心(教学点)参加集中面授学习或参加小组学习。 |
||||
毕业申请条件 |
取得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开放大学毕业证书。 |
||||
备注 |
摘自《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春季招生简章》 《国家开放大学2014级专业规则(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