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集团订单招聘电大毕业生启事

浏览次数:3208 日期: 2010-04-09 00:00 发布人:本校编辑

根据广东省政府《广东省石化工业2005—2010年发展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广东省投资1800亿元打造石化“三个五”计划,即规划建设5个石化基地,新建、扩建5个炼油项目、5个乙烯项目以及一大批下游化工项目,广东将打造世界级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
五个石化基地分别是:大亚湾石化基地、茂湛石化基地、广州石化基地、崖门口石化基地、汕潮揭石化基地。五个炼油项目: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炼油扩建至1300万吨、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炼油扩建至2000万吨、中石化湛江东兴炼油扩建至800万吨、中海油惠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广州南沙新建1500万吨/年炼油项目:五个乙烯项目:中石化茂名乙烯扩建至100万吨工程、中石化广州乙烯扩建至100万吨工程、中海壳牌惠州南海石化80万吨/年乙烯项目、新建汕头乙烯项目(CPP或HCC技术)、新建2×100万吨/年乙烯装置。
目前,中国最大的两个中外合资项目,即已经投产的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惠州)和正在实施的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湛江),两项目的总投资额高达135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全省石化工业总产值将达到7300亿元,年均增长20%。石化工业在总量规模、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迄今为止,广东石化工业已基本形成从上游原油开采、炼油、乙烯生产到下游合成材料、精细化工、橡胶加工等完整的产业体系,具有一定规模,成为我国重要的石化工业基地之一。
受广东石油化工联盟企业委托,茂名石油学校中山校区,拟在我校电大毕业生中招收“订单式”培养模式大学生300名,半年专业知识培训,半年专业实习,学生毕业后全部安置到石化系统就业。
一、招生对象
凡电大毕业的大专、本科生,年龄在18—25周岁,裸眼视力不低于0.8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无残疾,男性身高165c 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成绩优良,品行端正,入学时须签订就业安置协议并服从安排(附安置协议书)。
二、培养目标
掌握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石油化工产生产第一线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
三、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适宜到石油化工、石油炼制、有机化工、精细化工、无损检测等相关企业及部门从事生产技术操作、技术管理、技术改造、产品质量的监控、 工艺及工程设计、新产品的开发等工作。
四、工资待遇
实习期间,工资待遇每月1000-1500元左右,五天8小时工作制转正后,享受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每月在2500元以上,工作三四年工资待遇每月6000元左右。
五、培养费用
(一)交费项目:共计7600元
1、学 费:3900元
2、实习费:1200元
3、资格证书考证费:1500元
4、教材资料费:400元(按实际多退少补)
5、校服、床上用品及保险费:600元
(二)自理项目:
食宿费、车费、水电费
说明:实习期间可获6000元的实习补贴。
五、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者
报名时间:2010年4月10日—2010年9月20日。
1、携带户籍证明或第二代身份证
2、大专、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
3、体检合格表
4、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八张。
六、培训地点和联系方式:
培训单位:广东省茂名石油职业学校中山校区。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顺景工业园游龙基地。联系电话:湛江电大培训科2291951、13692441403、13553503683、13922086692
培养安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最终实现安置就业的目标,甲乙双方共同努力,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2、保证按《招生简章》所述的教学计划,提供相应的教学设备、师资实施教学,并按照所选择的专业提供实习、实训的场所,使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符合上岗就业的条件。
3、规范收费。保证按《招生简章》所述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中途不加收任何费用。对贫困学生及勤工俭学的学生兑现承诺。
4、诚信社会,实现我校的郑重承诺:“招收一人,成才一人,就业一人”,对个别因成绩不合格,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免收学费继续留校学习(食宿自理)。
5、就业与待遇保障。为确保乙方成功就业,甲方指派专人送学生到用人单位就业。学生实习期间工资均不低于1200元/月(包食宿)转入正式工后按能力工资均不低于2500元/月(包食宿)。
6、“承诺五年就业保障”。乙方就业后因企业原因或个人身体不适需重新安置就业者,学校承诺五年内就业安置。
7、五年跟踪服务。学校就业安置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学生就业企业进行跟踪了解,及时解决就业后的有关问题。
8、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国家统一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电工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由甲方负责安排到中国石油化工公司茂名分公司、海南炼油厂、河南炼油厂、湛江东兴炼油厂、腾龙芳烃(厦门)公司、中化格力仓储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中原油田、福建炼油化工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公司等省内外大中型国企、外企和大型的民营企业就业工作,甲方未能承诺安置就业时,退还学生在校期间的全部学费,并赔偿5000元的经济损失。
9、学校收取就业管理费500元,人才储备管理费200元/年(一次性收5年)。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认真履行报到、缴费、注册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大学生回炉培训只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费用自理)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认真遵守校纪校规,无严重违纪行为。
3、保证服从甲方及用人单位的安排。在实习、实训或勤工俭学期间,服从就业指导老师的指挥和管理就业后认真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凡在校期间不思进取,并且违犯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学习成绩、专业技能均不能达到就业者,应予重读。
5、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安置就业:
①严重违犯校纪校规,屡教不改,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者
②违法犯罪,被劳教或受到刑事追究者
③完全个人原因多次被用人单位辞退,甲方连续五次安置就业不能成功就业者
④学生个人原因中途退学者。
三、本协议签订之后,学生中途退学或弃学,本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